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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09-28 13:50

黎智英就警搜查手機手令覆核押後10月底宣判

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取得搜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兩部手機、包括查閱新聞材料的手令,黎智英提司法覆核要求裁定手令無效遭駁回。黎智英一方就司法覆核結果提上訴,案件今日進行聆訊。黎智英一方爭議《實施細則》下「指明證據」的詮釋是否包括新聞材料。上訴庭押後至10月底宣判。

首席法官潘兆初在庭上亦關注本次上訴進展會否對在12月開審的《蘋果日報》、黎智英國安法案件有影響。代表警務處處長一方回應指,判決會影響案件,因警方有合理理據認為黎手機內聲稱是新聞材料的資料,為該案的潛在證據。

警方國安處前年8月拘捕黎智英,檢取其兩部iPhone。黎事後入稟要求歸還「新聞材料」,法庭去年下令暫時封存相關材料。警方今年7月,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取得新搜查令,黎提司法覆核,上月遭《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駁回。

陳嘉信在判詞指出,《國安法》訂明若本地法律與《實施細則》出現不一致,應以後者優先。《實施細則》,當中「指明證據」乃「屬或包含危害國安罪行的證據的任何物件」,新聞材料並無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