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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09-17 11:38

林定國:陪審團審訊非被告法律上必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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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早前指示民主派47人初選案、黎智英及《蘋果日報》被控勾結外國勢力案不設陪審團,引起社會討論。

林定國發表網誌,重申這是法例賦予律政司司長的權力,法庭亦已在多宗案件中確認,陪審團審訊的安排並非被告在法律上的必然權利,重要的是律政司司長行使這權力並不會削弱被告人任何合法權益。

他指出,不設陪審團的做法更非香港獨有,部分推行普通法的西方國家亦有類似制度,訂明若涉及嚴重刑事罪行,或陪審團會受到不正當干預的情況下,審訊可不設陪審團,以確保司法公正不受影響。

他又提到,相關案件審判將由3名法官負責,須恪守司法誓言,無懼、無私,不容任何政治或個人因素影響司法程序及決定,而由這些法官組成的審判庭所作的判決內容必定公開,向大眾解釋理據。

林定國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司法公正能否彰顯,最重要是有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司法機關,不受任何干涉,讓被告人的權益獲得充分保障,得到公平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