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財經 | 2022-09-02 10:47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聯合發布18條措施,為香港私募基金業界提供便利及優惠政策,以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促進兩地科技創新合作。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財庫局與前海管理局公布「聯合政策包」是一次機制上的突破及創新,兩地團隊通過緊密溝通及協商,共同發布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的措施。未來本港將與前海共同探索更多金融發展機遇,推動深港更高水平合作,發揮兩地在粵港澳大灣區的「雙引擎」功能。
財庫局表示,18條措施配合香港發展私募基金市場的「三步曲」策略,即引入有限合夥基金(LPF)制度;為合資格私募基金所分發的附帶權益提供稅務寬免;以及推出制度吸引外地成立的基金搬遷來港落戶,明確支持香港LPF與前海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QFLP)規則銜接。
前海管理局將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LPF在前海設立合格投資主體,開展境內投資,亦將優化QFLP試點計劃,包括優化准入門檻和申請流程、拓寬投資範圍及縮短辦理時間。此外,前海與香港將探索通過跨境監管「沙盒」機制,促進兩地私募股權投資市場聯動發展。
前海管理局亦將通過提供獎勵和資助,與香港協同推動金融與科技發展及人才交流,措施包括前海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IE)若投資符合條件的香港創科企業或項目,將按照實際投資額2%、單項投資最高50萬元(人民幣‧下同)獲發獎勵,每間企業每年累計獎勵最高200萬元。
此外,為鼓勵前海機構拓寬香港資本市場融資渠道,提供多項獎勵,包括對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前海風投創投機構,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就前海風投創投機構及其在香港的全資子公司作為發起人設立,並獲准在港交所上市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該前海風投創投機構將獲得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就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形式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前海優質基礎設施項目,項目所屬權益人將獲得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另外,支持香港私募領域行業組織在前海設立服務窗口、代表處等,對符合條件的行業組織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