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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08-26 15:15

找換店前店長使用載有虛假陳述文件滙款判囚4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許氏兄弟找換店前店長,控告他以多份載有虛假資料的滙款申請書欺騙該店,訛稱一名顧客在滙款前已結清滙款金額,涉逾750萬元。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稱,涉案金額龐大,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他以入獄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遂將刑期減至4個月。

被告於案發時是許氏兄弟店長,負責監督荃灣一間分店的營運。在處理滙款時,該分店職員需向許氏兄弟呈交滙款申請書,交代滙款詳情。根據公司規定,許氏兄弟會在顧客繳清滙款額後方處理滙款。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11月23日至去年1月4日期間,先後9次向許氏兄弟提交共16份滙款申請書,要求為一名顧客滙款共逾750萬元。被告在每份申請書上均訛稱滙款人已以現金結清滙款額。

廉署調查發現,該顧客並沒有在滙款前結清滙款額,而是在許氏兄弟完成處理每筆滙款後才繳付部分款項。如許氏兄弟知悉此事,便不會處理相關滙款申請。截至去年1月4日,該顧客尚欠許氏兄弟逾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