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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08-18 16:59

李家超違選舉例獲法庭頒令免罰 須付6.4萬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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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免除違反特首選舉程序規例刑罰,法庭下午頒令批准李家超的申請,惟須支付6.4萬元訟費。

李家超參選特首期間,遲交3項選舉廣告及支持同意書,疑違選舉活動指引,案件涉及運動員李靜、現為審計署署長的林智遠及藝人方力申簽署的同意書。

李家超遂於今年6月7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豁免《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中,有關選舉廣告的規定及所施加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