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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08-18 10:44

李家超違選舉例申免刑罰 高院下午頒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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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免除違反特首選舉程序規例刑罰 ,法庭下午頒判詞。高院早上開庭,李家超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李家超同意承擔訟費,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午4時半頒下決定。

李家超參選特首期間,遲交3項選舉廣告及支持同意書,疑違選舉活動指引,案件涉及運動員李靜、現為審計署署長的林智遠及藝人方力申簽署的同意書。

李家超遂於今年6月7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豁免《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中,有關選舉廣告的規定及所施加的刑罰。根據現行規例,違反規定可判罰5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