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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00:00

天圓地方 梁守肫

地契格式 應予革新

近日讀報,說到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提問「土地契約的續期問題」,意謂現今距離2047年已不太遠,土地的投資計劃卻屬長線安排,許多事項必須早作計劃。由現在至2047年,時間實已屆行動的時候,故議員這提問實屬必要,加以現屆特區政府不斷提倡「以結果為目標」,或是設定「關鍵績效指標」等口號,似有銳意改革的氣勢,則土地契約續期一事,應當納入政府議事項目之列。 與地契事務有關的項目,可能千頭萬緒,筆者所擬討論的卻有一特點,乃是地契的表達和紀錄方式亟需改革,最好趁2047年續約之時,一併處理。 且看現今的土地契約,文字冗長難讀,純是舊式英文,由土地的最初授權說起,一連串文字重複申說,直至獲批土地之人的姓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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