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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07-21 20:54

鄉郊代表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舉行公眾諮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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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郊代表選舉明年初舉行,選管會就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舉行公眾諮詢會,由選管會主席馮驊主持。

鄉郊代表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公眾諮詢,於本月11日展開,至8月9日結束。今晚諮詢會中,一名田心村村民關注,若他打算報名參選,但在尚未報名參選的情況下,在村內舉行宣傳活動,告訴村民「我將會參選」,做法是否違反選舉法例;他又提到,若一名村民平日「德行好差」,於是他向其他村民說,將來該德行欠佳人士如當選,「將會影響條村」,問有關做法會否違反選舉法例。

馮驊回應指出,若某人在報名期開始前,已公開宣稱將參選,根據現有法例,該人便屬候選人。他續稱,候選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宣傳,但他們有責任「摘低」宣傳所用的款項;又指若有人公開,並利用金錢「話人哋點樣」,達致宣傳效果,便要「小心啲」,因為現行法例定明,若「講一個關於候選人嘅言行」,一定不可以是虛假或誤導,須有事實根據。他再次提醒,若「印單張講佢(有欠德行的候選人)」必須計入選舉開支。

另外,一名大水坑居民問及,除了「水電煤」收據外,選管會還認可哪些選民住址證明。馮驊稱,住址證明從事實出發,除了「水電煤」外,理應有很多方法證明,如來自銀行及保險公司等,與外界通訊的證明,若「真係乜都冇」,也可以透過宣誓證明,強調選管會以實際態度,處理選民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