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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07-05 12:50

禁餵野生動物擬擴至全港 違者最高罰10萬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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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例,將現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中有關「禁止餵飼任何野生動物的地方」,擴展至覆蓋全香港,以更有效管控野豬,並提高非法餵飼刑罰,以及引入在禁餵區內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定額罰款。

環境及生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相關罰則,針對性質及程度嚴重的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行為,提高最高罰則,由現時的1萬元增至10萬及監禁1年,以增加阻嚇性,亦會在適當的情況下,考慮就過輕的刑罰向法庭提出覆核。當局建議引入在禁餵區內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定額罰款,建議金額為5000元,以便即時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文件指,野豬餵飼活動是近年野豬滋擾問題的主要成因,為提升公眾意識並增加阻嚇力,認為有必要修例以加強打擊餵飼活動。局方稱,現行法例下的禁餵區範圍相對較小,很多位於市區的野豬餵飼黑點並不包括在禁餵區的範圍內,考慮到餵飼者可能轉移活動地點和執法困難,建議禁餵區擴展至全港,並集中資源在受野豬滋擾最嚴重的地點及鄰近範圍進行執法工作。

當局稱,在禁餵區大幅擴展下,漁護署需要在野豬管理方面增加人手和資源,署方會先嘗試透過內部資源調撥及風險為本的執法策略,應付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