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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4 00:00

歐頌賢供娛樂賄選 判囚四月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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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競逐中西區大學選區並大敗予民主派代表的工程師歐頌賢,早前被裁定違反兩項《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罪名成立,周五被判囚4個月2星期。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梁嘉琪表示,選舉舞弊必須嚴懲,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未能反映案情嚴重,唯一合適刑罰是即時收監。 45歲被告歐頌賢早前被裁定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以及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賄賂選民的舞弊行為罪名成立,須還押候判。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還押多日已受深刻教訓,亦有深切悔意,並稱被告生於中產家庭、曾受高深教育,對法律無知及低估後果才犯案,亦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其結果正面,建議判處240小時社服令,如判囚亦希望緩刑。 區選撼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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