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2-04-29 14:42
一名理工大學男生涉嫌於前年在寓所內藏有胡椒彈氣槍等武器,及透過Telegram頻道「抗共港獨台」出售伸縮棍等裝備,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共3罪,他日前承認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
法官胡雅文指被告主張港獨呼籲人武裝起來革命,頻道公開大眾可閱覽訊息,當中提出出售武器裝備供人攻擊或自衞,屬加刑因素,扣減認罪後判處監禁3年8個月,惟獲控方提醒指《國安法》條文列明情節嚴重者須判囚5年以上,終被改判被告監禁5年。
被告呂世瑜承認於2020年6月30日至9月24日之間,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另無牌管有槍械、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則獲法庭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