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財經 | 2022-04-09 03:05
馬來西亞主權投資公司一馬(1MDB)貪污案中,高盛前銀行家Roger Ng被裁定貪污相關罪名成立。
美國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陪審團經過兩個月聆訊後,周五裁定Ng串謀違反防止貪污法及洗黑錢等3項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囚30年。法官未定公布刑期的時間。
Ng代表律師Marc Agnifilo向記者表示,Ng對裁決結果感到錯愕,考慮上訴。
一馬案被視為國際金融界歷來最嚴重的醜聞之一,事涉高盛協助一馬發行債券,集資65億美元,但當中45億美元其後被馬來西亞時任官員挪用。
馬來西亞政府指控高盛明知有人將會挪用款項,仍然協助一馬融資,捲入案件的人還包括高盛銀行家Tim Leissner,他是Ng時任上司。
不過,在美國政府起訴人士當中,49歲的Ng是唯一高盛前僱員,他否認有關指控。Leissner因其他貪污控罪,2018年與美國政府達成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