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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3 00:00

龍虎山下 鄒宏

內地保障證券投資者譜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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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國家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並實施《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標誌着證券集體訴訟制度正式落地中國證券市場,內地上市公司的投資者維權由此掀開了新篇章。 這個新的訴訟制度與通過「滬港通」、「深港通」以及「債券通」北向投資於內地A股和境內債券的香港機構和個人投資者、與在內地上市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的香港人士也息息相關。本文就三大範疇闡釋此一嶄新訴訟制度。 集體訴訟制度的起源 1942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的授權,在其10b-5條例中率先引入證券集體訴訟制度。 ...

(節錄)全文共289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