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2-03-19 00:00

京政協原副主席李偉受賄判監9年

放大圖片
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18日一審裁定,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李偉受賄罪成,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下同)。法院提到,李偉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 王安順「大秘」 涉貪逾3296萬元 法院查明,李偉2001年7月至2019年10月先後擔任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主任,以及北京政協副主席等職務時,以權力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煤炭購銷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折合3296萬餘元。 現年58歲的李偉,是前北京市長王安順的「大秘」,王安順在2016年被調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黨 ...

(節錄)全文共43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