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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00:00

此時此刻 劉健威

Homeless

在溫哥華住了不到兩個月,第五次搬家,不,搬房子了:一個人不好叫「家」吧。 不太喜歡收拾行李的感覺,多少總有莫名愁緒;怪不得以前一些僧人出外時,在一個地方不會住超過三天,怕「日久生情」。 經Airbnb租房子,第三次住得不愉快,也不知什麼原因,負責人臨時取消租約——說不定房子是別人託管,偷偷租出去的;失望的是Airbnb除了把我餘下日子的租金退回,完全沒解答我的質問:負責人有沒權這樣做?他曾用侮辱性言詞回應我的詢問,是否有問題? 第四次住得頗為適意,是第二次的同一大廈,在唐人街旁邊,附近有大統華和Costco兩大超市,生活十分便當;屋裏的設備齊全,廚房裏連保鮮紙都準備了。 香港對八個國家的「熔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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