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香港財經 | 2022-03-07 18:06

陳茂波:暫緩追租保護期減至最多3個月

放大圖片

《財政預算案》早前提出「暫緩業主追租」計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出席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表示,聆聽各界意見後,將對計劃提出5項修訂,當中包括暫緩追租的「保護期」不再加入可額外延長3個月的選項,即「保護期」由最多半年,減至最多3個月,以增加該項建議是短期特殊安排的確定性。

陳茂波又指,有關立法是希望提供空間,促使業主和租戶商討重構租金安排,為尊重業主和租戶通過協商達成的新安排,建議「暫緩追討租金」的措施不適用於在「保護期」內達成重構租金協議的商戶。

另外,因立法建議而受影響的物業,可以順延繳交差餉。法例會同時列明,要求貸款人在「保護期」內暫緩向業主追討相關商業處所的貸款。如任何人以個人名義持有單個商舖收租且賴以為生,政府將透過「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提供最多相當於3個月租金的免息墊支安排,上限10萬元。

在會上有議員建議政府考慮新一輪保就業計劃,或提供租金津貼。陳茂波回應指,由政府提供補貼或代交租難以實行,一方面要考慮政府的財政實力,儘管至3月底財政儲備料達9400億元,但需要為未來內部及外圍變數做準備,留有實力,以維護貨幣、金融及社會穩定。另一方面,疫情以來最受害的是中低收入的基層市民,若現階段政府津助企業交租金,社會或難以接受,可能會被認為政府利用公共資源保障業主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