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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00:00

青年藏鐳射筆判更新

前年1月29日,有網民發起「抗疫三罷」行動,當天19歲男學生梁傑銓在黃大仙港鐵站外,被發現背囊藏有一支鐳射筆,事隔年半後遭落案控告管有攻擊性武器,他早前否認控罪,自稱鐳射筆為觀星所用。被告上月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更新中心。 辯方呈上5封求情信,內容指被告品學兼優,現已感到後悔,承諾不會重犯;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內容正面,希望法庭採納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裁判官莫子聰決定採納報告建議。 裁判官上月裁決時指出,被告辯稱案發當天相約朋友打羽毛球,但被告和友人均承認沒有帶羽毛球。莫官又提到,被告案發時身穿黑外套、背囊內有黑色口罩,衣着與示威者脗合,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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