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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00:00

康和健 顧小培

文明的戰鬥

經法院處理的案件,有分民事和刑事。顧名思義,民事乃是市民之間的糾紛,絕大多數牽涉到的是金錢。 在民事案件中,原告人首先在法院提交訟詞,說出自己申訴的目的和依據。訟詞以法庭傳票形式交付被告人;後者可以選擇答辯或者不答辯。如果不答辯,事情就完了,案件以一個法庭的「說法」(判令)告終,雙方可據之而跟着執行。 否則,被告人向法庭呈交他那方面的答辯理由。之後有一連串文件的往來,為的是能將爭執問題的癥結顯示出來。再而是一套既定程序,目的是為將來面對法官的審訊,作出準備。過程中,雙方往往都有聘用律師,一路上花費不少。 來到最後階段,在某一個法庭指定的日子,大家全體人等去到一個法庭指定的地方,雙方可向主審法官 ...

(節錄)全文共93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