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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02-25 16:50

茶店兩女涉煽反疫苗押後訊

警方國安處周四拘捕兩名茶品店女負責人,指她們涉發文煽惑他人違反防疫規例及不要接種疫苗。兩人被起訴「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行為」,案件今提堂。 首被告因發燒未能到庭,法庭押後至下周四再提堂,並拒絕首被告保釋。次被告因為代表律師及大律師未能準時與訊,案件押後至下午才開庭,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及押後至4月21日再訊,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次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候訊。

控罪書指,首被告侯穎欣及次被告林宛宜涉於2020年10月1日至今年2月17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目的是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之間的不滿或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控方指,警方需時調查兩名被告的手機,以及茶品店的閉路電視,申請押後案件至4月21日再訊,獲羅官批准。

案件原本早上11時半開庭,但次被告表示代表律師中午才到法庭,羅官因此押後聆訊。到中午再開庭,次被告事務律師仍未到庭,只有見習事務律師坐陣。羅官隨即查詢,獲告知事務律師邱國禧正在路途中,而大律師曾藹琪則需要下午2時半才能到庭。

邱律師到庭後,羅官查詢他是否知悉提堂時間、及為何沒聘請一名可以即時到庭的大律師。邱律師回應今早才收到指示,已盡快來到法庭,他們亦找過其他大律師,但考慮到是否勝任處理案件後,決定聘請曾大狀。羅官聞言,稱律師未能準時到庭,而要整個法庭等待,當中涉及專業問題,甚至或構成專業失德。邱律師提出退庭至下午再訊,羅官指「都無得選擇啦」,並形容「法庭要被脅持住去押後,仲有咩選擇?」

案件在曾大狀到庭後,於下午續訊。處理完法庭程序,羅官再就今早事情查問曾大狀,接下本案時是否知道開庭時間。曾大狀稱,收到的指示是案件會於今天較後時間開庭,她表明今早要處理另一宗案件,如本案下午開庭,她可以與訊,重申不知道當事人早上11時已到法庭。羅官一度理解成曾大狀獲指示案件下午2時半開庭,質問辯方團隊「係邊個自把自為做個決定」,需要曾大狀再說明一次。羅官聞言後指,法庭不一定要押後聆訊時間,強調律師作為專業人士,要按責任處事,「如果趕唔到就唔應該接case,唔希望再有同類事情耽誤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