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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00:00

六四案上訴得直 黃之鋒減刑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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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支聯會六四集會首次被禁,多名民主派依然到維園悼念,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觀塘前區議員梁凱晴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各被判囚10個月及4個月。兩人就刑期上訴,僅黃之鋒得直,獲減刑兩個月,同時部分刑期與其他案件獲准同期執行,總刑期減至23.5個月。法院昨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量刑起點過高,把黃之鋒所涉3案全部刑期分期執行,是原則性犯錯。 梁凱晴維持監禁4月 上訴方提出,原審法官陳廣池把非法集結罪的量刑標準,錯誤套用本案。上訴庭認為,兩罪立法原意旨在維持公共秩序,而案發時約兩萬人進入維園足球場,不容忽視觸發混亂的風險,加上當時疫情蔓延,群眾聚集時間不短,亦沒嚴格執行社交距離措施,有公共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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