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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22-02-12 11:22

羅致光冀修例釐清強檢下是否有不合理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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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修訂僱傭條例,避免抗疫工作引起的勞資糾紛。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修例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要釐清在強制檢測下,可能有僱主解僱員工,或者涉及不合理解僱,目前有關法例不是寫得很清楚,因此要更清楚列明。

羅致光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會盡快處理主體法例的修訂,兩年前已知這方面的問題,但由於立法會會期延後,其他立法工作亦密鑼緊鼓,現時有新一屆立法會,是時候修改相關法例。

對於當僱主要求員工接種疫苗,但員工不打針後被解僱,羅致光表示,當局傾向清楚說明,如果員工有健康理由及有證明是不適合打針,而他亦抗拒打針指令,這個將不被視為不合理解僱。他解釋,現時疫苗護照涉及的工種,相關的僱員需要接種疫苗才可工作,如員工沒有打針不能工作被解僱,今天在法例上,已經不視為不合理解僱。

有工會關注員工如要申請不合理解僱索償需要連續受僱24個月,又認為僱主有機會面臨檢控才有阻嚇力,羅致光就指,仍在努力研究細節,當局會聽意見,他舉例,有孕婦因為餵哺母乳而不接種疫苗,倘若被解僱,僱主會否構成間接歧視,當局需要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