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1 00:00
內地或放行核心數據出境
工信部去年9月針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徵求意見,根據反饋意見修改完善後,昨起再面向社會徵求意見。辦法重申,在中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如確實需向境外提供,應當依法依規進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工信部根據數據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把數據分為一般數據、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
須經安全評估
在數據出境要求上,辦法明確在境內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法律、行政法規有境內存儲要求的,應當在境內存儲,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依法依規進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值得留意是去年9月徵求意見的版本,要求「核心數據不得出境」,惟 ...
(節錄)全文共31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