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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22-01-31 11:10

內地個人存取5萬現金以上將需登記來源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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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及中證監聯合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自3月1日起施行。

《辦法》第十條規定,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上述條款刪去了「遵循大額現金管理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