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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2-01-22 11:32

尖沙咀暴動案 9男女罪成一人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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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1日10名男女涉在尖沙咀一帶參與暴動,10人否認控罪受審後,當中9人今早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只有26歲男被告梁俊偉脫罪。法官游德康表明需時閱讀求情文件,押後判刑。

10名被告依序為女學生劉維穎(19歲)、冷氣技工郭嘉輝(22歲)、學生張文俊(17歲)、女學生梁卓華(20歲)、送貨工黃奕瑋(20歲)、梁俊偉(26歲)、吳紹勤(28歲)、韋婷婷(26歲)、卓麗馨(24歲)及潘慧雯(41歲)。

10人同被控於2019年8月11 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與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