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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12-31 22:55

新鮮糧食店食品須直接送進處所內

食環署宣布,會在新鮮糧食店牌照加入新持牌條件,加強規管新鮮糧食店就肉類及家禽的處理。

發言人表示,新持牌條件將規定除非獲食環署事先書面批准採用替代安排,否則所有運送到持牌新鮮糧食店供發售的新鮮、冰鮮、冷藏肉類或家禽,不論是否預先包裝,均須直接送進處所內,且在任何時候都不得留置或存放於處所外以待進一步處理或出售。

此外,在替代安排的任何情況下,該等肉類或家禽在等待收取或送進處所期間,須時刻在清潔和衞生的情況下妥為存放,並須有適當保護以免受任何動物或周圍環境的侵害或污染。

發言人續說,在新安排下,食環署會由明年1月起,在新鮮糧食店的新簽發牌照中加入上述新持牌條件。申請人如認為有需要,須在申請牌照時向食環署申請事先批准採用替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