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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方案 | 2022-01-01 05:00

李澄幸

【移民】移民家庭不要忽略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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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英國BNO Visa的移民計劃推出後,包括本欄在內,相關的理財教育資訊得以普及,讓公眾對英國稅制有更多認識。而其中一個最令香港家庭關心的是遺產稅,一來是因英國的遺產稅高達40%,二來是不少計劃移民的家庭也有不少資產。畢竟香港的物業價格在過去多年水漲船高,只要手持物業,「身家」輕鬆過千萬港元,故遺產稅隨時以百萬港元計,不過除了知道遺產稅的如何計算外,實務上有什麼理財準備呢?本篇來談一談遺產策劃的基本步「遺囑」,不論資產淨值高低,也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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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無遺囑規則分配資產

通俗一點來說,成為了「英國人」(英國居籍)後,如果在沒有留下有效遺囑的情況下去世,他的財產將根據「無遺囑規則」將其財產分配。大體來說,只有已婚或民事伴侶以及相關近親,才能在無遺囑規則下繼承財產。已婚伴侶或民事伴侶可全取價值27萬英鎊的遺產;若遺產超過27萬英鎊,剩餘的資產,伴侶可再分一半,剩下的一半會分給孩子、孫子或曾孫。

除了以上兩條較主要的規則外,有一類資產也值得一提,就是「聯名」持有的財產,可分為「Joint tenants」和「Tenants in common」。前者會在一方過世後,由另一方自動繼承死者的份額而不會按「無遺囑規則」分配;後者則不會自動繼承。常見聯名持有的資產是房產,也可能包括聯名開立的銀行賬戶和投資賬戶等等。

及早準備免意願被忽略

遺產策劃和財富傳承是個人理財策劃中不可忽略的一個環節,如果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離世,其法定的規則是否符合個人意願,而其財富及後是否被用得其所,同樣也是該及早考慮的因素,如果在伴侶或孩子以外有希望傳承的對象,亦宜及早準備。

另外,當你成為了英國的稅務居民及居籍後,遺產稅的稅網將覆蓋全球資產,身後留給伴侶的資產是不用徵收遺產稅的,但根據「無遺囑規則」,擁有較高資產淨值的家庭,很容易就觸發孩子或孫子的繼承問題,屆時將引伸遺產稅的支出,如果沒有考慮這一點,隨時會因為現金流不足,造成繼承上的困難或延誤,也因為沒有及早準備,而令財富「縮水」。

所以,移民家庭有以下幾點是需要準備的,包括善用信託架構減少「應稅」資產、準備遺囑避免「無遺囑下的財產」、善用人壽保險以準備稅源。最後,以上資訊未能覆蓋所有情況,只是普及的理財教育資訊。總而言之,從香港移居到高稅的國家或地區,遺產處理將變得較香港複雜,遺囑是必須及早準備的,宜根據自身情況,諮詢相關的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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