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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00:00

學者憂以言入罪 強調須證意圖

警方動用殖民時期法例、《刑事罪行條例》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前日拘捕立場新聞6名現任及前任高層。有法律學者指拘捕行動令人擔心是以言入罪,強調必須證明有引起對政府憎恨的意圖,而非以結果作為執法基礎,舉證亦要達致無任何合理疑點。 港大法律學院兼任教授陳文敏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的第9及第10條,單純的批評政府並不足以構成違法,執法機關須證明有關行為具有引起對香港政府及司法的憎恨的意圖,「意圖要由文字推敲」,並必須沒有任何合理疑點,因此定罪門檻高,不易觸犯,並指新聞報道難以做到如同學術文章般,因此各國法庭都會相對寬鬆詮釋。 湯家驊:傳媒刻意宣揚即犯法 陳文敏認為,指控媒體為逃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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