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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5 00:00

簡訊

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 下月裁決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3次在記者會上披露7.21事件中的元朗警區警司游乃強被廉署調查,被控3項「披露調查人身份」罪。控方周五結案陳詞時指出,林卓廷披露資料無關公眾利益,只妨礙廉署調查。辯方反駁,林卓廷必須透露的資料「係7.21事件中最醜陋嘅環節」。 控方陳詞提到,林卓廷在記者會已用「尖酸刻薄」言語、嘲諷等方式批評警方,清晰向公眾表達警隊涉包庇警員的訊息,林再提及游乃強受查,除影響廉署調查進度,對事件毫無幫助。辯方反駁說,由游調查7.21事件,已是對公眾安全的最大打擊,市民亦對警方失信心,林卓廷真誠相信披露事件與公眾利益有關,可視為合理辯解。法庭聽取雙方結案陳詞後,押後至明年1月26日裁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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