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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00:00

楊金隆林楚華索訟費 法官駁回斥自招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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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0388)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IPO)審查組前聯席主管楊金隆【圖】及上市顧問林楚華捲入的新股涉貪案,早前被裁定全部控罪不成立,當庭釋放;二人申請取回訟費,昨被區域法院法官拒絕。 及早解釋代投資或可免訊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楊金隆位居港交所要職,林楚華則負責安排多宗上市申請,卻多次向楊金隆妻子的銀行戶口及其夫妻聯名戶口,轉賬共915萬元,做法惹人疑竇,將自己置身於「瓜田李下」境地。 判詞又提到,楊妻利用本身人脈及專業投資者身份,替林楚華代持、代購高入場門檻的私募基金,是今次令二人脫罪的致勝「核武」,但如辯方能在案件早期解釋「代持」原因及披露相關證據,或可避免審訊;雖然辯方有權因策略或其他 ...

(節錄)全文共36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