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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21-12-15 17:21

茂宸證券違反洗錢規定 遭證監譴責及罰款3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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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公布,因茂宸證券在批核賬戶的開立前沒有確保已對客戶身分進行適當認證,以及沒有就識別第三者存款制定監控措施,違反了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管規定,故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360萬元。

證監會發現,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間,當時稱為國浩資本的茂宸證券在批核6名客戶以非親身方式開立賬戶前,沒有進行適當的客戶盡職審查,原因是該證券行沒有制定監控措施確保已對客戶的身分證明文件進行適當認證。

該證券行亦沒有採取合理措施,確保設有合適的保障措施,藉以在識別和處理第三方存款時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在2017年6月之前,當時稱為民信證劵的茂宸證券欠缺識別第三者支票的政策及程序,以致其沒有識別出有15張由第三者發出的支票在2016年5月至7月期間存入了5名客戶的賬戶中,直至證監會要求提供相關支票的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