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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5 00:00

羊村案被告遭拒保 終院指煽動涉國安

「羊村繪本案」被告之一、因涉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捕還押的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前秘書伍巧怡,早前申請保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終院昨頒判詞解釋,指雖然罪名不屬《港區國安法》,但是罪行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因此須引用《港區國安法》保釋原則處理。 判詞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頒發,引用同樣曾經討論相關範疇的「黎智英案」保釋結果,以及《港區國安法》第42(2)條。終院解釋條文列明如非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不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否則不予保釋,當中並非談及「罪名」;而在黎智英案已釐清,煽動屬危害國安罪行。 判詞引用基本法23條 判詞亦引用《港區國安法》第7條及《基本法》第23條,指港府應自行為維護國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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