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0 00:00
4銀行反洗錢不力罰4420萬審查客戶存在缺失 金管紀律處分
金管局對4間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的銀行,包括建行亞洲、中國信託香港、工銀亞洲及UBS AG香港分行(UBSHK)採取紀律處分行動,合共罰款4420萬元,並按需要發出糾正相關違規情況的命令。
須獨立顧問評估補救措施
其中工銀亞洲及建行亞洲分別被罰款2070萬元及850萬元,並須呈交獨立外聘顧問撰寫的報告,評估其採取的補救措施是否足夠及具成效;UBSHK被罰款900萬元;中國信託香港則被罰600萬元。
《打擊洗錢條例》於2012年4月1日生效,金管局就銀行的制度及管控措施的合規情況,進行一系列現場審查後再作出跟進調查,發現在有關期間(2012年4月至2018年9月)的管控問題,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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