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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2 00:00

「美國隊長2.0」煽分裂囚5年9個月官抨犯20案毫無悔意 情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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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美國隊長2.0」的無業男馬俊文,上月被裁定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名成立,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判囚5年9個月,亦是《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第二宗罪成判囚案件。辯方求情時指案件非屬「情節嚴重」,惟法官否定並說被告涉及逾廿宗事件,有序宣揚分裂國家訊息,事後毫無悔意,故以6年為量刑起點,只因辯方無爭議案情節省法庭時間而酌情減刑3個月。 馬俊文昨晨由囚車押至區域法院應訊,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時表示,案情嚴重性較唐英傑案為低,例如被告無選擇特定日子犯案,被捕時表現合作,無衝擊警員,期間也多數只是「單人匹馬」現身,屬於無組織犯案,案情並非「情節嚴重」,毋須判囚5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 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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