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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2 00:00

官津校新教師 須考《基本法》

今年《施政報告》提到,下學年起公營學校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教育局昨日就宣布相關安排。教育局發言人指出,明年1月及2月會以先導形式,為教師舉辦兩輪《基本法》測試,測試結果只適用於2022/2023年新聘的教師。 下學年起實施 本月可申請 2022/2023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新聘的常額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轉校教師、以現金津貼支薪轉為以薪金津貼支薪的教師,以及月薪臨時教師,都必須在《基本法》測試及格方可獲考慮聘用,而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所有職級,包括校長。至於日薪代課、按「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及以現金津貼支薪的教師就暫不適用。 教育局明年1月8日舉行首輪測試,有關測試的形式會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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