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0 00:00
視線所及 李衍蒨
解剖
十七世紀,歐洲出現了對遺體前所未有的渴求。在奉行新教的國家(例如荷蘭),公開解剖人體從以前的禁忌,成為了流行新知;大眾所愛的新項目,人們可以付費入場觀看,甚至有點心供應。在宗教的前提之下,如果要解剖的話,只有死刑犯的遺體可以用。因應當時的社會環境,解剖就被視為比死亡更嚴苛的懲罰。因為供不應求,部分解剖學家更會向自己的親人「下手」。發現人體循環系統、十七世紀外科醫生及解剖學家哈維(William Harvey),親自解剖了自己父親及妹妹的遺體。另外一個最為普遍的手段,就是從墓園裏面將某人的屍骨挖出來研究,這行為被稱為「盜屍」(Body snatching)。
到了十九世紀,巴黎的公眾殮房,更成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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