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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11-08 18:10

3人涉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成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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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雜貨店的東主夫婦和一名女店員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萬元至3.5萬元。

海關去年6月16日到一間位於旺角的雜貨店喬裝顧客要求滙款到印尼,由於該店鋪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已於2019年12月11日到期,涉案3人均被視作在沒有牌照的情況下經營金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