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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21-10-29 18:20

市監局:超大型平台涉用戶個人訊息處理等須確保安全

中國市監總局發布關於對互聯網平台分類分級指南(徵求意見稿)和互聯網平台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稱,超大型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數據安全審查與內控機制,對涉及用戶個人訊息的處理、數據跨境流動,涉及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數據開發行為,必須嚴格依法依規進行,確保數據安全。

意見稱,結合中國平台發展現狀,依據平台的連接對象和主要功能,將平台分為網絡銷售類、生活服務類、社交娛樂類、訊息資訊類、金融服務類、計算應用類六大類平台。綜合考慮用戶規模、業務種類以及限制能力,將互聯網平台分為超級平台、大型平台和中小平台。

超大型平台經營者無正當理由時,不使用平台內經營者及其用戶在使用平台服務時產生或提供的非公開數據,超大型平台經營者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風險評估,以識別其提供的互聯網平台服務可能引起的各種風險。

超大型平台經營者應當遵守公平和非歧視原則。提供相關產品或服務時,平等對待平台自身(或關聯企業)和平台內經營者,不實施自我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