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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10-29 18:28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裁定兩宗投訴不成立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在首次會議中討論兩宗指控裁判官偏頗的投訴,涉及蘇文隆及何俊堯,經調查及討論後,兩宗投訴並不成立。

其中涉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審理的案件,被告社工劉家棟被控前年7月元朗衝突中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監一年,經上訴後高院改判監8個月。司法機構收到的投訴指,蘇文隆的立場偏頗,偏袒警員證人,針對被告人,定罪的決定及判罰均不合理。

司法機構稱,指控他分析證詞時偏袒警員,欠缺事實基礎。至於定罪及判刑不合理的投訴是司法決定,不屬投訴範疇。

另一名裁判官何俊堯的投訴,涉及一名酒店男職員,在前年萬聖節在中環非法集結,獲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提出上訴覆核刑罰,上訴法庭接納申請,改判被告即時監禁3個月。司法機構收到的投訴指,何俊堯認為被告人的行為「不算太暴力」,而且坦白承認責任的做法「值得鼓勵」,是發表偏頗及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

司法機構指根據錄音謄本,何俊堯的判決雖在法律原則方面有錯誤,但他沒有就被告人被定罪的犯罪行為表達任何不當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上訴法庭亦沒有表示裁判官的言論構成表面偏頗,故有關何俊堯言論不當及偏頗的投訴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