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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10-26 19:58

政府調整兩項抵港人士新冠疫苗接種規定

政府公布由10月29日起調整兩項有關抵港人士接種新冠疫苗的規定。兩項規定涵蓋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來港人士,以及已接種一劑認可新冠疫苗但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種第二劑的香港居民。

由10月29日起,持有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認可接種疫苗紀錄的12至17歲香港居民,如在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21天曾逗留A組指明地區,可獲容許登機來港。他們於抵港後仍須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以及於抵港第26天進行強制檢測。

另外,在經調整的規定下,已接種一劑認可新冠疫苗並持有認可疫苗接種紀錄的香港居民,如在接種該劑疫苗後獲發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可例外獲准從A組指明地區登機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