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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00:00

金管證監提醒ILS僅合機構投資者

香港目標成為具吸引力的保險相連證券(ILS)發行地點,金管局和證監會聯合向中介機構發出通函,提醒各機構ILS主要以機構投資者(如保險、銀行及對沖基金)為目標及銷售對象,而以ILS支持的任何金融產品(例如基金)或衍生工具,亦不可向散戶銷售。 市場流動性低 風險偏高 通函表示,ILS市場流動性低,其架構及估值相對複雜,一旦發生如天災或其他災難,投資者可能損失全數資金,所以ILS的目標投資者應有足夠的知識與投資經驗,ILS和相關產品只適合面向機構及專業投資者。 此外,由於ILS風險偏高,凡以公眾為銷售對象的基金,包括強積金計劃或其成份基金、職業退休計劃及證監會認可的零售基金,都不會被視為合資格的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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