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1-10-08 13:04
國旗國徽例今實施 港府:精神在「尊重」
《國旗及國徽條例》今日正式刊憲生效。政府發言人表示,這次修訂法例的根本原則和精神是「尊重」,尊重國家,尊重作為國家的象徵和標誌的國旗及國徽,並就國旗及國徽的使用、禮儀、教育和推廣作出明確規定。
發言人表示,就一些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公開及故意作出侮辱國旗或國徽行為的人,《條例》保留相關的刑責和罰則並加以清晰化,予以懲治阻嚇。
發言人強調,只要市民大眾沒有不當使用國旗或國徽,或進行公開、故意及有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的行為,毋須擔心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