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1-10-05 10:08
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指洩密文件披露,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任內透過離岸公司持有海外公司股權,其後放售卻未有申報。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據其了解,行會秘書處並不認為梁振英有違反申報制度。
湯家驊在電台節目指出,申報制度可讓市民監察,討論事件並無問題,但不能成為政治攻擊,是否道德問題都是觀乎法律要求,舉例指避稅是社會容許的行為。
廉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稱,在法律上,難説梁振英是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若是故意不申報又涉及利益衝突可能觸犯法律,若交予信託就不用申報,申報機制等於蕩然無存,政府有責任修補漏洞。他認為,政府及梁振英應該解釋清楚,為何要迂迴地將所有股權交由信託管理,而並非直接申報。
梁振英被指在擔任行政長官期間,透過離岸公司在戴德梁行一日本附屬公司持股,該離岸公司於2015年把有關股權轉讓予戴德梁行,價值20萬英鎊(約230萬港元),當時正值廉政公署調查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約5000萬港元。梁振英昨回應稱,申報制度沒有要求申報子公司股權變動,指報道炒作、存有誤導,將向立場新聞發律師信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