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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1 00:00

康宏3前高層串謀詐騙罪成證券行經理同准保釋 10.9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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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除牌的康宏環球﹝前上市編號(01019),前稱康宏金融﹞3名前高層及1名證券公司財務總經理,被控在康宏發行債券期間,隱瞞或未有披露相關資料,誘使康宏透過證券公司向一間由其中一名被告作為股東及董事的經紀行,支付逾4960萬元債券配售佣金。4人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0月9日聽取求情及判刑,4人獲准以10萬或20萬元現金繼續保釋。 被告包括康宏理財(康宏金融前名)前執董麥光耀(47歲)、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9歲)、前經理黃淑安(42歲),以及鼎成證券(下稱鼎成)總經理李易明(51歲),他們均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違反普通法;麥光耀、陳麗兒及黃淑安另被裁定一項相類罪 ...

(節錄)全文共97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