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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1-09-17 11:28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申索限額上調至1.5萬元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今日起由每名申索人的申索款額不超過8000元上調至不超過15000元。修訂只適用於提出申索的權利在今日或之後產生的申索。如提出申索的權利是於今日之前產生,仲裁處的司法管轄權仍只限於不超過8000元的申索。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是次修訂旨在提高仲裁處就每名申索人申索款額上限方面的司法管轄權,而維持每宗僱傭申索由不超過10名申索人提出。任何僱傭申索如超過仲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會由勞資審裁處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