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1-09-07 15:24
國安處要求支聯會交出與外國或台灣政黨及組織活動的資料,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今日前往警察總部遞交回信,指該會並非「外國代理人」,因此警務處處長無權以附表5要求其提供資料,並明確該會不會提供任何相關資料。
支聯會回應稱,警務處處長誤以為只要「有合理由相信」支聯會是附表5第1條所指的「外國代理人」,就能以附表5發出提供資料的要求,是犯了法律錯誤。附表5的適用前提為該組織事實上是外國代理人,僅「有合理由相信」並不足夠。
信件又說,警務處處長並未提供任何理據去解釋,這是違反自然公義的原則。
鄒幸彤重申,支聯會非外國代理人,並指警方出信要求交資料的做法欠理據,謂「封信本身唔合法,唔需要遵從」,強調不會提交資料。她又稱,不預期進入警署後會被捕。
另外,支聯會常委徐漢光表示,今早以個人身分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裁定,警務處處長要求支聯會向國安處提交多項資料的做法無效,以及宣布支聯會非外國代理等。他強調,自己擔任支聯會常委31年,一直愛國,並說支聯會完全為中國利益做事,有感「條氣唔順」,故申請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