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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8 00:00

電腦維修員認暴動囚3年4月

前年10月有人在尖沙咀發起追究警暴遊行,當晚多人在長沙灣政府合署外聚集,有人投擲汽油彈縱火。當場被捕的33歲電腦技術維修員鄭智聰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另外兩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則獲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法官陳廣池周五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一宗受人鼓動唆擺的悲劇,法庭要阻嚇使用暴力進行大規模破壞的人士,不過考慮到被告不是策劃者,相信他痛定思痛,決定判監3年4個月。 陳官表示,案發時香港進入混亂及暴力橫行階段,被告穿上手套和頭套,又配備火槍、裝有易燃液體的玻璃樽等「重裝備」,明顯是有備而來。而被告及多名暴徒衝擊政府合署,有挑戰政府、公權力的意思,這些都是加刑因素。 ...

(節錄)全文共44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