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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方案 | 2021-08-28 05:00

李明正

【移民】利用法律工具 管理跨境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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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經常強調,移民前後理財規劃的其中一個首要重點是「理財先理稅」。在了解移居地稅制前題下,通常都會先處理房產、金融資產、保險等等,較少人會考慮到法律問題。其實,「稅」和「法」息息相關,不論是在生時管理資產所引申的「委託」、「授權」指示,還是過身後的遺產分配,都需要應用合適的法律工具,才能在合乎自己意願下,同時令財富在稅務效率最大化下累積及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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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遺囑與信託

不論移民或移居到那一個國家,在過身後將個人財產遺留給後人時,普遍都要經歷一系列繁複的法律過程,在有遺囑的情況下,進行「遺產承辦」(Probate),又或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根據當地的「無遺囑法例」(Intestacy Rules),按優先次序選定「遺產管理人」(Administrator)並分配遺產。由於沒有設立遺囑,除了不能按離世人意願分配財產外,在遺產稅生效的國家,例如英國,便不能利用夫妻間遺產稅豁免的優點(Spouse Exemption),而需按照當地無遺囑法分配,當中子女或其後代的部分,有機會需要即時繳納遺產稅。

設立遺囑並不複雜,除了可以避免上述問題,成本亦有限,普通家庭也可以負擔得來。不過,由於普遍遺囑認證司法管轄權只涵蓋在當地的遺產,處理外地財產時往往需要經過多次法院認證,所花費的時間或會以年計算,對於波動性較大的金融資產,在承辦過程中要面對市場下行的潛在虧損。

除此之外,遺囑是公開文件,除了不能保障家庭財富的私隱,也容易被後人認為分配不均而導致家庭不和,甚至引申至以官司挑戰遺囑的有效性。在部分國家如法國、葡萄牙、日本等,亦有所謂的強制繼承(Forced Heirship)法例,在遺產分配時不能完全以自己意願進行。在這些情況下,及早成立信託並存放資產,通過信託契約,交由信託人管理,不但能避免上述問題,亦能在稅務、家庭傳富上提供更大的安全網。

授權第三方管理海外資產

除了傳承之外,在生時要有效管理海外資產,同樣不可忽略法律工具的重要性。視乎保留的資產性質,不論產生收益與否,往往附帶很多操作上的問題或法律責任,例如房地產放租,需要有人管理租客、收租、辦理租務合約、報稅,以有限公司持有時更需要進行會計、核數、指示銀行提供紀錄等,很多時間都要親身辦理或簽署文件。通過設立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便可以授權第三者代替自己處理上述財務事項。

至於持有香港或其他市場的基金及股票,現時雖然普遍都可以自行以網上平台交易,但假如移居地的時區不同,遇上大跌市時,未必能及時應對以致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通過設立全權委託投資戶口或委任投資經理,便可以由第三方專業人士以協定的方向管理,有些機構的團隊分布全球各地,能24小時運作,不受時區所限,有助移民後安穩理財,兼具便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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