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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6 00:00

律政人員任資深大狀三讀通過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容許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在符合相關資格規定下,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有關名銜在該人員轉任私人執業後便不再適用。立法會昨在一個多小時內,以舉手表決方式三讀通過條例草案。 建制關注可否終身制 多名建制派議員支持草案,同時關注有關委任能否改為終身制。民建聯周浩鼎形容,修例是相當公道的安排,有助律政司挽留人才,同時建議律政司及後研究讓符合條件的律政人員可永久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離職後亦可保留頭銜。 另一議員謝偉俊亦支持議案,他認為,若律政人員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其名銜不應只限於在任時使用,「係應該律政司內外都用得」。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修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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