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6 00:00
康和健 顧小培
墨守的成規
《孟子》在〈萬章〉篇中說:「君子可欺以其方。」這裏「方」字解作「原則、規格」。君子為人處事,有一套原則,屬於「應該」的一些準繩: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有一個道理。這個道理逐漸形成一個廣州話所謂「有紋有路」的形態和規格,換言之,有一定的格局,能得以見到;更可在事前揣摩得到。於是授人可乘之機。在他身邊的人,能針對他「可預知」的理路,向他「佔便宜」(欺)。
孟子自己舉例:「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捨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從前的鄭國有一位名相子產。有人送一條活魚給他,他吩咐下面管理池沼的官吏,放到池裏去養。這個部下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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