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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00:00

非金融業發債撤強制評級要求

人民銀行昨發公告指出,即日起取消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環節信用評級的要求,當中,暫停《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第九條(下稱第九條)規定的要求,意味着日後企業債將不再有強制評級要求。 公告表示,為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使用外部評級的自主性,推動信用評級行業市場化改革,而作出有關改動。 第九條在2008年4月實施,內容明確規定「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由在中國境內註冊且具備債券評級資質的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現時暫停實施,即強制評級要求同告取消,早前高評級債券違約後,被機構接連降級的情況可望減少。 標普信評陳紅珊違規遭免職 內地傳媒引述業內人士指出,參考海外經驗,只要評級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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